政法系关爱空巢老人实施方案
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现代家庭成员结构、生活方式的改变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,“空巢老人”的队伍日益庞大,结合我系志愿服务点实际情况,为切实做好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工作,扎实有效地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心理抚慰、健康保健、应急救助、法律援助、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,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突出以人为本,从空巢老人迫切需要、又能办得到的服务入手,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(以下简称“关爱行动”),推动“关爱行动”持续健康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二、活动内容.
1、生活照料。根据空巢老人具体情况开展生活照料志愿服务。如对生活不能自理空巢老人,利用课余时间提供洗衣做饭、打扫卫生、家政维修、帮助购物、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;对生活半自理的老人,提供电话问候、不定期上门服务、急事随叫随到等志愿服务。
2.应急救助。组织空巢老人附近志愿者结对帮扶,为空巢老人提供应急救助志愿服务。
3.法律援助。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。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、定期不定期提供法律咨询、为有法律纠纷的空巢老人提供司法援助。
5.文体活动。根据空巢老人特点,依托社区老年活动室、健身活动设施,经常开展社区老年体育健身、文化娱乐志愿服务活动,丰富空巢老人精神文化生活。
建立关爱行动工作制度、制订志愿者服务规范等,积极提倡普及志愿理念、弘扬志愿精神、传递志愿爱心、营造志愿氛围,充分发扬志愿者的积极性,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事业。
政史与法律系团总支
2012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