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系教职工读书活动学分制考核办法
为加强对教职员工读书活动的考核管理,艺术系制定了教职员工读书活动学分制考核办法。本考核办法由艺术系办公室负责,对各教研室员工读书活动的情况实行学分制考核, 每年考核一次。开展职工读书活动,全年每人必须达到10学分以上。
学分统计分为:集体组织进行的读书活动的学习按学时计学分,1学时为1分;写读书心得一篇为1分,每人每年不得少于两篇学习心得;在学报、学院网站上发表一篇学习心得计3分;在《濮阳日报》上发表一篇学习心得计4分;同一篇学习心得发表在不同刊物的以最高分计。
对不按期上报《员工读书活动学习情况统计报表》的教研室,进行
全系通报批评。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学习
统计情况进行抽查,对未完成任务的教研室进行谈话。将开展员工读书
活动作为学期末评选先进的考核内容之一。